2021年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扬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
(三)学院按各二级学科成立专业综合复试小组,每组由5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该小组复试的教师组成;同时,成立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小组,负责考生英语应用能力测试。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一)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不含推免等)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2
|
030502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4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10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11
|
03050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7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全)
|
43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非全)
|
9
|
(二)参加复试人员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成绩符合下列条件的A类考生:
学术型学位类法学类考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方向),总分≥349分,单科(满分100分)≥44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66分。
学术型学位类法学类考生(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等四个二级学科方向),总分≥326分,单科(满分100分)≥44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66分。
专业学位类教育硕士类考生(全日制、非全日制),总分≥339分,单科(满分100分)≥47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71分。具体复试考生名单请见附件1。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二级学科、专业学位将接受调剂生,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将另行公布最终调剂方案。
三、复试日程、方式及复试项目
(一)复试日程
复试日程为2021年3月27日至3月28日。具体复试内容的日程请见附件2。
(二)复试方法
受疫情情况,复试采用网络远程、专家集中的复试方法。考生具体参与复试方法将由学院通知每位考生,考生同时需要下载附件3(考生须知)、附件4(诚信复试承诺书),非全日制报考生下载附件5(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以获取相关信息及相关表格。心理测试流程请见附件6。
(三)复试项目及分值分配。
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20分,既往学业及科研能力30分,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9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英语应用能力测试
学院成立英语应用能力测试组,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进行统一测试。
(五)复试小组进行网络视频综合面试,分别打分。所有面试全程摄像存档。
四、综合成绩计算与录取原则
(一)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1.5×30%。
(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我校研究生院。
如果复试中存在缺考或自动退出等情况,按成绩高低顺序予以递补。
五、入学后的复查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照片、证件、学历、学位、档案、报考资格及专业能力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申诉渠道
学院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生申诉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为:0514-87984631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