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严格按照《扬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023年4月6日上午0点开始,不少于12小时。
二、调剂名额和分数线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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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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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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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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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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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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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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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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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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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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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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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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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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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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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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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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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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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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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源与环境
04 植物营养生理与抗逆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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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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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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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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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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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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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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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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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源与环境
05 养分资源管理与水肥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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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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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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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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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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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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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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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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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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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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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
38
|
57
|
5
|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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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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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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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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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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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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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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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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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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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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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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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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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
33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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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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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3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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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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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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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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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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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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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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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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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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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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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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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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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四、复试办法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法。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90分及以上为及格分,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思想品德考核、加试成绩及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程序
1.学院提前制定调剂方案,并在官网公开发布。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登录调剂系统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参加复试,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5.研招办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六、复试材料准备
1.《扬州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出来并签字;
2.《扬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档案所在地或社区党委盖章;
3.《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打印出来并签字;
4.身份证;
4.成绩证明,仅限成教应届或自考、网络教育且未获取毕业证书考生提交;
5.《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仅限非全日制考生填写;
6.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学习成绩单;
7.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则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学习成绩单。
七、咨询、投诉电话
扬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0514-87979580
扬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纪检办公室 0514-87979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