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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方案

作者:鸿知扬大考研网 来源:yzuky.com 浏览:923 次 发布时间: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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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3号)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依扬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扬大研院【2023】17号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纪检委员及学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两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均由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该小组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按照集体研究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设两个以上(含两个)复试小组的,执行统一的办法和程序、统一的评价标准。

学院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学院将对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管,对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公平、公正。复试结束后将音像资料交由研究生院集中保存。

二、复试通知及资格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附件10与附件11),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网络公布复试名单后,同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告知复试场地、复试线上报到时间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受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按所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参加复试。一志愿考生单科及总分应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含推免):

①拟招收音乐与舞蹈学6名

②拟招收艺术学理论10名

③拟招收艺术硕士(音乐)全日制26名

④拟招收艺术硕士(音乐)非全日制20名

⑤拟招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全日制1名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为充分考核和选拔人才,我院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主要通过思想品德考核、面试、专业课考核、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等形式,重点对考生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详见附件4)等进行考核。

五、复试流程

1.报考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与附件9)。各位考生请将电子版材料准备好,做好封面、目录,一并汇总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7:00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ydmusic01@163.com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09:00报到时交付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提交《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见附件7),其中心理测试需于3月24日20:00之前完成并提交,非全日制研究生还需现场填写《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见附件6)。

联系人:刘老师、于老师,电话:0514-87978980

地址: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21号楼美学堂

2.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将对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在考核时将重点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

学院将在面试前对拟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评及思想品德考核。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及思想品德考核结果负责。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专业课考核、复试加试

复试内容包括面试考核与专业课考核,同等学力考试还需复试加试,具体内容如下:

①面试考核(150分)

包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专业素养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演唱/演奏)三部分,总成绩为15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一)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30分)

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以综合素质测试为主,单独打分,满分为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专业素养考核

考核专家现场提问,主要考查考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专业素养等。其中,学术型满分为60分,专业型满分为2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学术型满分为60分,专业型满分为100分,详见各专业复试详细内容分解表(附件1)。

②专业课考核(150分)

专业课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考核内容详见各专业复试详细内容分解表。

③复试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或高职高专)、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要进行全面、严格复试。要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其中,加试科目主要有《基本乐理》《中西音乐史》两门,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六、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专业素养考核60分,专业能力考核60分),90分为及格;专业型研究生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专业素养考核20分,专业能力考核100分),9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事项

1.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 [2018] 8号)规定执行。考生复试阶段须提交《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见附件15),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扬州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9)。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要求及加分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规定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等,并加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逾期视为放弃处理。

3.复试费缴纳。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现场复试考生在报到前须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缴纳复试费。

4.严肃考风考纪。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联系方式

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将用于接收我校短信平台通知,考生须确认当前使用手机号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是否一致或报名时所填报手机号可第一时间联系到本人,否则请在复试前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并修改报备。为方便联络、通知考生,我院在“钉钉”平台上建立了群组,请扫描二维码加入,并及时修改个人群名片(一志愿/调剂+姓名+准考证号)。钉钉群:扬州大学音乐学院2023研招群群号:35683822

八、调剂工作

在教育部开通调剂系统的同时启动调剂复试工作。具体调剂方案另行通知,有意调剂考生请密切关注我院官网通告。

九、录取

我院只公布成绩,并不公布录取结果,最终拟录取结果由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发布。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非全日制原则上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二)综合成绩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三)录取原则

1.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排定名次,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顺序分类排列,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加试成绩及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将于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照片、证件、学历、学位、档案、报考资格及专业能力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信息公开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我院研究生复试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咨询电话等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申诉渠道

如对复试相关问题有异议,考生可提出申诉及复议。

监督电话:0514-87976663

音乐学院纪检员:张老师

邮箱:409302896@qq.com

研究生院电话:0514-87979213,邮箱:yjszs@yzu.edu.cn。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2023.03.24

20:00前完成

线上

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研究生

完成心理测试并提交

2023.03.27

09:00-17:30

(报到)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21号楼美学堂

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研究生

提交纸质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含个人简历、学业既往材料等),《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思想品德考核表》。

2023.03.28

08:30-10:30

(笔试)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21号楼美学堂

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研究生

笔试(150分):

专业课考核—专业论文写作

2023.03.28

10:30-18:00

(面试)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15号楼(美声楼)

师范生技能实训室103

候考室为古琴实训室102

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研究生

思政考核(不计入总分,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面试考核(音乐综合能力测试)(150分):

①专业技能测试(60分):自选2首演唱/演奏作品,评委随机抽1首。

②专业素养考核-回答问题(60分)。

③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30分)。

1.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研究生考核安排

2.艺术学理论学术型研究生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2023.03.24

20:00前完成

线上

艺术学理论学术型研究生

完成心理测试并提交

2023.03.27

09:00-17:30

(报到)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21号楼美学堂

艺术学理论学术型研究生

提交纸质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含个人简历、学业既往材料等),《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思想品德考核表》。

2023.03.28

08:30-10:30

(笔试)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21号楼美学堂

艺术学理论学术型研究生

笔试(150分):

专业课考核—专业论文写作

2023.03.28

10:30-18:00

(面试)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15号楼(美声楼)

师范生技能实训室103

候考室为古琴实训室102

艺术学理论学术型研究生

思政考核(不计入总分,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面试考核(150分)

①艺术创新与科研能力考核(60分)

②专业素养考核-回答问题(60分)

③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30分)

3.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考核安排(艺术硕士/教育硕士)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2023.03.24

20:00前完成

线上

艺术硕士/教育硕士

完成心理测试并提交

2023.03.27

09:00-17:30

(报到)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21号楼美学堂

艺术硕士/教育硕士

提交纸质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含个人简历、学业既往材料等),《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思想品德考核表》。

2023.03.28

14:30-16:30

(笔试)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21号楼美学堂

艺术硕士(表演方向)

笔试(150分):

专业课考核(音乐综合能力测试)

艺术硕士

★表演方向(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

论文写作与练耳考核

论文写作(75分)

练耳考核(75分)

2023.03.29

8:00-20:30

(面试)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15号楼(美声楼)

师范生技能实训室103

候考室为古琴实训室102

艺术硕士(表演方向)

面试(150分):

①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演唱/演奏(60分)

备注:考核声乐需提交6首作品,器乐提交4首作品,供评委现场随机抽查考核,曲目的风格应囊括至少三个及以上不同时期和多种流派,20 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中应至少包括一首(部)优秀中国作品。

视唱(40分)

②专业素养考核-回答问题(20分)

③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以音乐专业英语综合能力考核为主)(30分)

2023.03.29

08:00-10:00

(笔试)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21号楼美学堂

艺术硕士(音乐教育方向)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方向)

笔试(150分):

音乐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考生的教案写作与教学设计能力。

2023.03.29

10:00-20:30

(面试)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15号楼(美声楼)

师范生技能实训室103

候考室为古琴实训室102

艺术硕士(音乐教育方向)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方向)

面试(150分):

①专业技能测试(100分,其中演奏或演唱60分,自弹自唱或者合唱指挥40分),声乐自选4首随机抽1首,器乐自选2首随机抽1首。

②专业素养考核-回答问题(满20分)

③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以音乐专业英语综合能力考核为主)(满分30分)

4.复试加试(主要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或高职高专)、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2023.03.27

14:30-17:30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20号楼美育楼316 教室

同等学力考生

基本乐理

2023.03.28

8:30-11:30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20号楼美育楼316 教室

同等学力考生

中西音乐史

附件2:

扬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内容与要求

一、报考条件

1.下列情况符合报考条件: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大专毕业2年以上(即2021年9月1日以前大专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下同),达到我校对同等学力的要求(见当年招生简章);④本科结业生(可以当年报考);⑤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成人高考录取入学者);⑥自考本科生或网络教育本科生;⑦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2.下列情况不符合报考要求:

①大专毕业时间不满2年 (即2021年9月1日后毕业) 的。

②党校学历(非国民教育序列)。

③肄业生。

二、复试加试

1.以大专毕业2年以上身份报考者,需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外语类专业要求取得相应的专业外语四级证书,或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或取得自考本科7门以上课程合格证书。

2.本科结业生。

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

以上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与初试科目不同)。

三、专业要求

1.法律硕士(非法学):报考者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学类专业[在学或毕业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2.法律硕士(法学):报考者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类专业[在学或毕业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方可报考。

3.临床医学硕士、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者,须分别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四、工作年限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考生需符合下列工作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2020年9月1日前毕业)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2018年9月1日前毕业)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2021年9月1日前毕业)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查验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注册学号(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应与报考信息一致。

2.查验原件并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则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信息不符合及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与录取。

附件3:

扬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

姓名



报名时学历

及获得时间


本科或大专

所学专业


报考学科、专业类别(领域)


(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下列内容请考生所在院系或工作单位填写、盖章)

是否受过处分?是否有违

法、违纪或违反公民社会

道德的行为?

若有请注明何时、何地、何事由:

对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意见:

(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其它需要说明的:

备注:考生复试报到时将本表交招生学院综合办公室研究生秘书。

共1页,第 1 页

附件4:

扬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要求

一、考试目的

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非外语专业)进行交际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

由各学院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考试形式由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各学院可结合考生面试过程进行,并采用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交研究生院保存。

三、评分标准

测试结束后,必须当场给出成绩。评分标准:

23-30分:能用英语就熟悉的话题进行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16-22分:能用英语就熟悉的话题比较顺利地进行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8-15分:能用英语就熟悉的话题比较顺利地进行交流,虽有困难,但基本达到交际目的。

0-7分:基本不能应用英语进行交流。

外语专业考生进行第二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的测试,要求参照此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外国语学院确定。

附件5:

诚信复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复试录取办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我认可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本人所提交的报考信息、证件及其他复试材料真实、准确。因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尽力保持考试过程顺畅。保证不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不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独立自主完成考试。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招生单位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考生签名

2023年 月 日

附件6:

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

考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考生编号


工作单位


邮箱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一志愿报考学校

(调剂考生填写)


一志愿报考专业

(调剂考生填写)


拟复试学院


拟复试专业


用人

单位

须知

1.该生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工资、医疗、住房及其他福利仍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到注册时不转人事档案、工资、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

2.该生在学期间,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所录取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培养方案并遵守培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因故休学、退学、取消学籍或被开除时(包括其他原因离校)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处理。

3.该生在学期间,若需升学、出国时,必须经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应证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毕业时,由用人单位为其安排工作并服从安排。

4.该生在学期间,未经培养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均不得改变其工作单位。

5.本协议有效期为该生享有学籍期间。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

6.该生正式录取前将根据以上条款内容签署正式的三方(培养单位、用人单位、考生)协议。

已知悉并同意上述条款。

人事部门签章:

2023年 月 日

考生

承诺

1本人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准确;

2.本人已有就业单位,符合定向就业条件;

3.本人已知悉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读研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4.本人已知悉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学校奖助政策有关规定。

考生签字:

2023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供非全日制考生及用人单位填写(含一志愿及调剂考生)

附件7:


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民 族


电 话


年 龄


血 型


身 高


体 重


通讯地址


身体健康状况

£非常好 £好 £一般

心理健康状况

£健康 £良好 £一般(备注说明):

既往慢性病患者情况调查

是否患有下列“三高”病症?

£高血压£糖尿病 £血脂异常 £以上均没有

是否曾被诊断为下列心脏类疾病?

£冠心病 £脑卒中(中风) £心律失常 £风湿性心脏病 £以上均没有

是否患有经医生诊断的其他慢性疾病

£颈椎病 £慢性骨关节炎 £骨质疏松 £慢性胃炎

£胃溃疡 £病毒性肝炎 £尿毒症 £恶性肿瘤

£甲状腺疾病 £慢性肾脏疾病 £肺结核 £重症支气管哮喘

£支气管扩张 £重症或难治愈疾病 £神经系统疾病 £风湿性疾病

£以上均没有

是否色觉异常

£没有 £有:

是否嗅觉异常

£没有 £有:

是否听觉异常

£没有 £有:

备注:该表格将用作备案存档,请各位如实填写。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否则愿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名_______

2023年 月 日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流程

一、测试用户名与密码

1.一志愿考生

用户名: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号

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2.调剂考生

用户名:根据考生数预设测试编号,并分配给学院

密码:同用户名

二、测试流程

1.电脑端请选择谷歌、火狐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58.192.138.83:1080/

手机端扫二维码即可登录




2 .登录后在“我的测试”中点击“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399”,点击“答题”开始作答,尽可能不要选择“弃权”选项,以免造成测试无效。请凭借第一感觉做出选择,选择无对错好坏之分。点击答案后自动进入下一题,如果需要修改点击“上一题”进行回看。

3.测试结束后在“我的测试栏”显示没有需要进行的测试,即完成测验,退出系统即可。

扬州大学综合缴费平台(缴费端)

1.登录网址:http://fee.yzu.edu.cn/

或手机扫描下面二维码登录缴费网址(支持微信、支付宝、QQ浏览器等扫码)

2.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或6个0

3.点击“其它缴费”

附件8:

既往学业考核填报模板

扬州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

既往学业证明材料

姓名:

性别:

毕业院校:

初试成绩:

报考志愿: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含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目录

个人学习简历

学习情况(课程成绩、外语水平证明、学分绩点、班级排名等)

发表文章

主持与参与课题

比赛获奖

专业实践(个人参与教育实习、专业实践演出与排练、策划艺术展演等活动相关材料)

其他

附件9:

附件10:

扬州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复试人员名单

学院名称: 音乐学院 学术型(√ ) 专业学位(√ )

序号

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代码及名称

考生

姓名

准考证号

说 明

1

130100 艺术学理论

熊馨雨

111173210013933


2

130100 艺术学理论

张靓

111173210017406


3

130100 艺术学理论

张颖慧

111173210020192


4

130100 艺术学理论

李冰冰

111173210020890


5

130100 艺术学理论

张宏博

111173210004496


6

130100 艺术学理论

张明子

111173210017938


7

130100 艺术学理论

黄宏佳

111173210023420


8

130100 艺术学理论

严慧

111173210003179


9

130100 艺术学理论

陈田

111173210016518


10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邵文漪

111173210015952


11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邰煜纯

111173210002108


12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李姝璇

111173210021083


13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陈云

111173210008516


14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姜隽之

111173210000784


15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戴菁慧

111173210006933


16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邹前

111173210022366


17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黄仁和

111173210005652


18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杨安琪

111173210013397


19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王畅

111173210017207


20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闻婕

111173210018754


21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陈倩雯

111173210013391

同等学力

22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张微微

111173210000818


23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潘雪梅

111173210000798


24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鲁杰

111173210000793


25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余丹丹

111173210000814


26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周子朝

111173210000823


27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杨瑞

111173210000813


28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宋睿晴

111173210019863


29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涂倚豪

111173210004004


30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谢佳莹

111173210011779

同等学力

31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杨佳瑜

111173210000812


32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茆婉如

111173210005654


33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张玉

111173210018231


34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侯晴雯

111173210020531


35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何恒

111173210000782


36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刘畅

111173210016920


37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刘莹双

111173210003938


38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王咏琪

111173210003573


39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秦梦茹

111173210014194


40

045111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

刘怡君

111173210023550


说明:1、本表考生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分类,并按一志愿生、调剂生次序分类排列。各类别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对于调剂生,须在说明栏内注明其原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代码及名称。

2、对上线但不能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及时通知其本人。

3、本表应于复试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附件11:

扬州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复试人员名单

学院名称: 音乐学院 学术型( ) 专业学位(√ )

序号

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代码及名称

考生

姓名

准考证号

说 明

1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缪佳雯

111173210008141


2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房春翀

111173210000777


3

135100 艺术硕士(音乐)

冯惠玲

111173210022594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说明:1、本表考生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分类,并按一志愿生、调剂生次序分类排列。各类别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对于调剂生,须在说明栏内注明其原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代码及名称。

2、对上线但不能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及时通知其本人。

3、本表应于复试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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